直播電商不可漠視用戶權益
直播電商消費者權益保護是近年來的一個熱點話題。中消協近日發布的《2021年網絡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》認為,盡管2021年有關部門對網絡直播營銷作出規范,但是直播營銷的部分商品和服務存在質量缺陷、不法網絡交易經營者虛假宣傳的表現更加多樣化,建議對直播營銷、社區團購等新業態進一步作出規范,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要看到,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是直播電商健康發展的基礎。有機構預測,2021年我國直播電商交易規模達到2萬億元,滲透率達到15%。直播電商模式基于人的需求、以人為核心、通過人格化的認同和信任促成商品銷售,得到消費者的認可。近年來,主播夸大和虛假宣傳等問題,并沒有完全解決,而且侵害消費者權益呈現多樣化等特點。加之,直播電商發展快、模式多、產業鏈復雜,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滯后,不斷“翻新”的違法違規行為難以及時得到遏制。
只有切實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,直播電商才能有更好的未來。監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并創新直播電商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建設,建立健全直播電商監管體系。
直播電商平臺應積極探索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。直播電商平臺應加強制度建設,探索打造規則制度、管理模式和治理體系,不斷完善商家店鋪生態體系。目前,有的直播電商平臺已經建立起事前準入、事中防控、事后保障的整套治理體系;有的平臺則從內容治理、商品管控、客服保障、知識產權保護和信息安全等多個維度,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;還有平臺建立了劣質商家主播“黑名單”制度,對違規商家采取從限制到禁止上榜的梯度處罰。
直播電商平臺還可以發揮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技術優勢,利用技術促進商品質量信息的透明化,及時動態地反饋產品品質,并通過正評價反饋機制開拓更大的消費市場。實現全鏈路風險識別和管理,是平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模式和發展方向。比如,有的直播電商平臺完善智能化風控體系,對售假現象進行從嚴治理;還有直播電商平臺開發霸屏提醒功能對主播進行實時彈屏預警,全方位提高直播電商場景下對低俗、夸大虛假宣傳等問題的違規研判和處理能力。
當前,直播電商行業仍處于模式創新和價值躍升階段,消費者權益保護始終在路上。直播電商拓寬了消費場景中的人、貨、場的邊界,構建了以“主播+平臺+MCN(多頻道網絡)機構+商家+用戶+監管”為主要參與者的生態閉環。優化直播電商生態,一要進一步明確主播、平臺、MCN機構、商家和監管者責任;二要不斷完善直播電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,在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即將出臺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》中作出規制;三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,建立良好的行業評價機制,完善誠信評價機制與商業信譽評價體系;四是平臺、協會和監管層都要從制度和技術兩個維度,建立更有效的網絡消費者投訴和預警機制,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,簡化處理程序,提高糾紛處理效率。
直播電商的發展空間在不斷拓展,平臺、MCN機構、監管部門等生態系統中的主要參與者應齊心協力保護好消費者權益,不斷優化網絡消費生態,推動直播電商的價值持續躍升。這是直播電商發展策略的理性選擇。
(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)
(責任編輯:支艷蓉)